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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事诉讼中的延期审理

日期:2018-04-17 查看: 来源:郑州律师事务所

  民事诉讼中的延期审理

  民事诉讼的延期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,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,使开庭审理无法按期或继续进行从而推迟审理的制度。

 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2条的规定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延期审理:

  1.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;

  2.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;

  3.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,调取新的证据,重新鉴定、勘验,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;

  4.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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